根据《厦门市2008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传统特色,为做好我校2008年高中特殊生免试破格录取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方案,请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
一、招生对象:学籍在集美区、海沧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厦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维度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指标:5名(我校招生总额的1.4%)。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报名、审核、录取等工作,并接受监督小组的监督。
五、录取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六个维度达到良及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道德品质维度特别突出的:初二至初三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学雷锋积极分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
2、学习能力维度特别突出的:初二至初三年在学科竞赛以及征文、网页制作、科技创新比赛等曾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的;
3、运动与健康维度特别突出的:初二至初三年曾获得体育竞赛校级二等奖以上,区级及以上竞赛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和个人项目前3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的;
4、审美与表现维度特别突出的:初二至初三年曾获得美术、音乐、演讲等校级及以上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5月12-16日
2、报名地点:我校教务处(明德楼二楼教务处一)
3、提交材料:
①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网站上下载,用A4纸打印);
②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考生综合成长纪录袋;
⑤正面免冠半身一寸黑白近照1张。
七、招生程序与时间安排:
1、资格审核:5月17-18日;
2、公布面试名单:5月19日在我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5月20日下午2:30,地点在我校;
4、确定和报送审批拟录取对象名单:5月23日前;
5、公示拟录取对象名单:5月30日前(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和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网站以及我校的网站上公示);
6、公布录取对象名单:6月5日前(同上);
八、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报录取条件类别,综合考生综合成长纪录、获奖级别、学业成绩及面试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
九、注意事项:被录取为我校特殊生的考生在中招填报志愿时,应在第三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十、咨询电话:6683742 监督电话:6067634
十一、相关网站网址:
1、厦门市教育局:http://www.xmedu.gov.cn
2、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http://www.xmzskszx.net
3、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http://www.10.104.165.2